信息安全管理制度
1.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,对外来光盘、软件要严格管理,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、软件在本所局域网计算机上使用。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,事先必须进行防(杀)毒处理,证实无病毒感染后,方可使用。
2.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严禁将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,严禁将机内文件设定为网络共享文件。
3.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,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,并要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。
4.严禁将材料存放在网络硬盘上。
5.严禁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连接国际互联网。
6.保密级别在秘密一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传递和报送,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、QQ等网上传递和报送。
7.涉密计算机严禁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,必须实行物理隔离。
8.要坚持“谁上网,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,信息上网必须经过所领导严格审查,并经主管领导批准。
9.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。
10、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储存、处理、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。
11.应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,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,增强防范意识,自觉执行保密规定。
12.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,要提高保密意识,不得在聊天室、电子公告系统、网络新闻上发布、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。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,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,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、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。